内容:五戒表解(二)——盗戒
编辑:忏云法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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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释名:
不与而取他物,名之为盗。
类分多种:
1、偷取;
2、劫取;
3、骗取;
4、胁取;
5、讹赖取;
6、□谩取;
7赌博、偷税皆犯盗戒。印刷品邮件附信,亦犯盗戒。
(二)、制意:
1、业道重故。谓犯偷盗重罪,岂堪入道。
2、犯国法故。古今各国无不禁盗。人天大小乘戒悉制为重。
3、被盗之人,焦虑忧恼,或致失命。
4、违六度背四摄。以彼法先令布施,以度摄众生。今则反盗众生财物,违背彼法故。
5、坏人信心,破灭佛法故。
(五戒悉同)
(三)次第:
1、约十善业及十恶业,皆先杀次盗。
2、杀盗二罪,先害正报,次损依报。反之断恶修善,则应先不害正报,次不损依报。
(四)具缘:
1、有主物 ;
2、、有主物想 ;
3、有盗心;
4、是重物(值银八分以上);
5、兴方便 ;
6、举离本处;
(五)轻重:
有极重、重、轻之别:
1、盗十方僧物,现前僧物者,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。
2、盗三宝物,师长、父母、发菩提心人之物罪重。盗国营公有财物者罪重。盗物值八分银者犯重罪。
3、八分银以下中罪、轻罪。又就被盗之人苦恼多少,罪分轻重。
(六)开遮
开缘有五:
1、与想(以为人已与己也);
2、己有想;
3、粪扫想(极贱之物);
4、暂用想;
5、亲厚想;
菩萨见恶官盗贼,夺他财物,以慈悲心,随力所能,罚治夺取,还所有主,不犯。
(七)果报
偷盗:
1、堕三恶道;
2、若生人中,贫穷下贱,或多资财,而不得自在使用。
3、苗稼房屋,遭水火霜雹等灾。
4、他人失物,于己生疑。
5、身常受苦,心怀忧恼。
戒盗:
1、资财盈积,而不散失。
2、多人爱念,信任不疑。
3、善名流布,十方赞叹。
4、处众无畏,人不敢欺。
5、身心安乐,命终生天。
五戒表解